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文件
豫粮办〔2014〕90号
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
印发《文明上网管理规定》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河南省粮食局文明上网管理规定》业经局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8月13日
河南省粮食局文明上网管理规定
为提倡正确导向,引导职工恪守网络道德,反对不良网风,做到文明上网,特制定《河南省粮食局文明上网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三、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四、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五、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反动站点。
六、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七、要善于网上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修养,熟悉各项粮食法规政策,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八、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和事件,应及时向局办公室举报。省局网络监督电话:0371~65683891,65683884。
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微机传输 201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