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专题专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有关中职资助政策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3/01 00:00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感谢您选择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我校是隶属于河南省粮食局的一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为“河南省粮食技工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由于办学成绩突出,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作为省级文明单位,近几年来先后荣获省级办学先进单位、省级招生就业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20多项荣誉称号;并被认定为河南省“示范性”技工学校,还赢得了“2009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职业技能)称号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您正确明智的选择为孩子(孩子也为自己)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求学环境和成功成才的阶梯。

我校在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我省资助政策文件豫财教【2012】360号、豫财教【2015】146号、147号和豫人社职业【2016】24号等上述文件精神,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使每个同学花很少的钱读书还能轻松学技能。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知识介绍如下,敬请各位家长、同学们阅读了解并宣传。

(一)助学金政策

1、涉农专业

(1)资助年级及金额:我校一、二年级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生,资助两年,每学期1000元。

(2)资助对象:我校中专和技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3)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重学籍学生、不在校学生。

(4)申请资料:中职学校助学金申请表或登记表(贴照片),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生提供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根据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学生、班主任必须按照申请的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不能上交申请资料的学生和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政策,责任自行负责。

2、非涉农专业

(1)资助年级及金额:我校一、二年级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非涉农专业学生的15%比例申请申报,每学期1000元。

(2)资助对象:主要是①孤残学生和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②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学生;③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⑤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

(3)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重学籍学生、不在校学生。

(4)申请资料:中职学校助学金申请表(贴照片),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一张A4纸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种(低保证明、本人的残疾证、孤儿或烈士家属证明材料、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状况或收入状况证明材料),新生提供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根据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学生、班主任必须按照申请的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不能上交申请资料的学生和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政策,责任自行负责。

(二)中职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我校中专和技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户籍在校学生。

2、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重学籍学生。

3、资助金额:每生每学期850元。

4、申请资料:中职学校免学费申请表或登记表(贴照片),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三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免学费通知单。复印件、通知单(存根)粘贴在申请表后面。

5、根据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学生、班主任必须按照申请的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不能上交申请资料的学生和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政策,责任自行负责。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及时做出调整。

举报电话:0373-7080279

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

资助管理办公室宣


Copyright © 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

ICP备案:豫ICP备06003454号

豫公安备案:41070302000152

总访问量:

扫一扫
进入学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