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落实好国家和我省的资助政策,根据我省资助政策文件豫财教【2012】360号、豫财教【2015】146号、147号和豫人社职业【2016】24号等上述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管理流程,做好资助的申请、审核、公示、申报、审批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工作,确保助学金、免学费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把国家和我省的资助政策落实到实处,特制订我校学生资助政策管理规定。
一 免学费
(一)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我校中专和技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户籍在校学生。
2、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跨学籍学生、双重学籍学生。
3、资助金额:每生每学期850元。
4、申请资料:中职学校免学费申请表或登记表(贴照片),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三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免学费通知单。复印件、通知单(存根)粘贴在申请表后面。
5、根据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学生、班主任必须按照申请的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不能上交申请资料的学生和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政策,责任自行负责。
(二)免学费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生申请:新学期开学2周内递交申请资料
2、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审核资助学生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并签字确认。
3、各科、系、部审核:对所属系部的班级进行审核,确认资助学生的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签字。
4、资助办审核:对照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对我校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全
面审核并签字确认。
5、学生信息资料采集:学校采集所有享受免学费学生影像及证件信息。
6、校内公示(学校公示5天以上)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资助学生集体审核公示
7、学校通过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申报
8、学校纸质申报省资助办审核:审核资助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场
核查资助学生人数、资料、身份证号码、照片、学生交谈等资料和信息。
9、省资助办审批:审核结果最终确定资助学生人数审批通过。
二助学金
(一)助学金政策
1、涉农专业
(1)资助年级及金额:我校一、二年级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生,资助两年,每学期1000元。
(2)资助对象:我校中专和技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3)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跨学籍学生、
双重学籍学生、不在校学生
(4)申请资料:中职学校助学金申请表或登记表(贴照片),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生提供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根据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学生、班主任必须按照申请的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不能上交申请资料的学生和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政策,责任自行负责。
2、非涉农专业
(1)资助年级及金额:我校一、二年级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非涉农专业学生的15%比例申请申报,每学期1000元。
(2)资助对象:主要是①孤残学生和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②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学生;③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⑤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
(3)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跨学籍学生、双重学籍学生、不在校学生
(4)申请资料:中职学校助学金申请表(贴照片),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一张A4纸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种(低保证明、本人的残疾证、孤儿或烈士家属证明材料、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状况或收入状况证明材料),新生提供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根据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学生、班主任必须按照申请的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不能上交申请资料的学生和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政策,责任自行负责。
(二)助学金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生申请:新学期开学2周内递交申请资料。
2、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审核资助学生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并签字确认。
3、各科、系、部审核:对所属系部的班级进行审核,确认资助学生的信息
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签字。
4、资助办审核:对照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对我校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全
面审核并签字确认。
5、学生信息资料采集:学校采集所有享受助学金学生影像及证件信息。
6、校内公示(学校公示5天以上),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资助学生集体研究审核,确定公示名单。
7、学校通过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申报
8、学校免费办理工行中职卡:因学生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中职卡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9、学校纸质申报省资助办审核:审核资助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场核查资助学生人数、资料、身份证号码、照片等资料和信息。
10、省资助办审批:审核结果最终确定资助学生人数审批通过,核实资助数据并上报。
11、省资助办上报省工行数据,发放助学金到个人中职资助卡。
12、学生核查中职卡助学金金额,签字确认。
三 学校资助工作制度
1、逐级负责制:根据资助管理工作流程,学生、班主任、各系部、资助办、学校逐级审核,审批承受不同的职责及相应的责任。
2、受助学生名额分配:根据我校非涉农专业人数享受助学金15%比例下发到各系部、各班,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开、公平、公正”的初评出家庭经济困难受资助学生名单,填写申请资料,提供家庭贫困证明材料,不得超出评选比例和弄虚作假,否则自己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3、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跨学籍学生(注册更高层次的学籍)、双重学籍学生、不在校学生。
4、政策红线:绝不能重复享受、绝不能扩大范围享受、绝不能不符合条件享受、绝不能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绝不能截留挪用资助资金。
四 学生中职资助卡的管理及要求
(一)学生资助卡学校免费统一办理,是专用中职资助银行卡,不能用其它银行卡代替,学生必须安全妥善保管,避免丢失、被盗和消磁等。
(二)学生中职资助卡发放必须学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资助办领取并签名,不得他人带领或领取后转接他人。
(三)如因特殊情况资助卡丢失,本人不能及时挂失注销账号,必须第一时间到学校资助办公室咨询后,由助学金管理老师了解情况后,告知学生如何办理等手续,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资助办统一办理。因自己注销账户,助学金发放不到位,无法补发,责任自行负责。
(四)根据国家政策和要求,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上交办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
(五)资助卡学生领取后,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银行办理开卡手续。助学金发放后必须及时到银行核对助学金发放数据,实际发放成功后本人签名。
(六)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学生,资助卡未及时领取的,班主任和联系老师通知学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资助办领取资助卡。资助办负责保管一个学期,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未领取的资助卡上交银行或省资助办。
